商品名称:肝素钠乳膏(海普林) | 品牌: | 规格:20g:7000单位 |
批准文号/注册证号/备案凭证号:国药准字H37023589 | 生产厂家: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| 包装单位:盒 |
件装量:9997 | 中包装量:1 | 是否按中包装数量倍数购买: |
最低购买量:1 | 药品类型:其它 |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肝素钠乳膏
生产厂家: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
【适应症】
用于早期冻疮、皲裂、溃疡、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2、不可长期、大面积使用。 3、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(如口、鼻等)。 4、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,应停止用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5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6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。 7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8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、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不良反应】
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,或过敏反应如皮疹、瘙痒等。
【用法用量】
外用,一日2-3次,涂于患处。
通用名称:肝素钠乳膏(海普林)
商品名称:肝素钠乳膏(海普林)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肝素钠乳膏
生产厂家: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
【适应症】
用于早期冻疮、皲裂、溃疡、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2、不可长期、大面积使用。 3、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(如口、鼻等)。 4、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,应停止用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5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6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。 7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8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、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不良反应】
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,或过敏反应如皮疹、瘙痒等。
【用法用量】
外用,一日2-3次,涂于患处。
免责声明
服 务 热 线
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:川眉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010号 营业执照:91511424709145178M 药品经营许可证:川AA0280214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:川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066号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:(川)-非经营性-2020-0138 变更记录证书:变更记录证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:SC21-Aa-20190214 医疗器械网销备案: 川眉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00001
本网站未发布疫苗、血液制品、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戒毒药品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、医疗机构制剂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产品信息。
蜀ICP备15034340号-1 蜀ICP备15034340号-2 本公司网站不得发布未经国家批准的药品广告信息。
Copyright ©2016 圣丹药宜网(www.scsdyy.com)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权所有:眉山圣丹药宜网(圣丹药宜网)(www.scsdyy.co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