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名称:小儿化痰止咳颗粒(小洋人) | 品牌: | 规格:5g*10袋 |
批准文号/注册证号/备案凭证号:国药准字Z13021389 | 生产厂家: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 包装单位:盒 |
件装量:200 | 中包装量:1 | 是否按中包装数量倍数购买: |
最低购买量:1 | 药品类型:其它 |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小儿化痰止咳颗粒
生产厂家: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【适应症】
祛痰镇咳。本品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、咯痰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忌食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3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慎服。 4、本品含盐酸麻黄碱。运动员慎用;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服用后如有头晕、头痛、心动过速、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5、本品为祛痰、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,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。 6、不能过量服用,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。 7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、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 9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不良反应】
可见恶心、呕吐。
【用法用量】
开水冲服。一岁一次1/2袋,二至五岁一次1袋,六至十岁一次1-2袋,一日3次。
通用名称:小儿化痰止咳颗粒(小洋人)
商品名称:小儿化痰止咳颗粒(小洋人)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小儿化痰止咳颗粒
生产厂家: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【适应症】
祛痰镇咳。本品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、咯痰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忌食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3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慎服。 4、本品含盐酸麻黄碱。运动员慎用;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服用后如有头晕、头痛、心动过速、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5、本品为祛痰、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,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。 6、不能过量服用,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。 7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、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 9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不良反应】
可见恶心、呕吐。
【用法用量】
开水冲服。一岁一次1/2袋,二至五岁一次1袋,六至十岁一次1-2袋,一日3次。
免责声明
服 务 热 线
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:川眉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010号 营业执照:91511424709145178M 药品经营许可证:川AA0280214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:川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066号
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编号:(川)-非经营性-2020-0138 变更记录证书:变更记录证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:SC21-Aa-20190214 医疗器械网销备案: 川眉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00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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