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名称:聚乙二醇4000散(聚乙二醇4000散) | 品牌: | 规格:10g*10袋 |
批准文号/注册证号/备案凭证号:国药准字H20061086 | 生产厂家: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| 包装单位:盒 |
件装量:120 | 中包装量:1 | 是否按中包装数量倍数购买: |
最低购买量:1 | 药品类型:其它 |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聚乙二醇4000散
生产厂家: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
【适应症】
本品用于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由于本品主要成份是聚乙二醇,罕有过敏性反应(皮疹,荨麻疹,水肿),特例报导有过敏性休克。因而,对聚乙二醇敏感的患者不宜使用。 2、本品既不含糖也不含多元醇,可用于糖尿病或需要无乳糖饮食的患者。 3、除非医生建议,否则不要长期使用本品。 4、偶尔便秘可能与近期生活规律改变(如旅游)有关,本品可用作此症状的短期治疗。但任何近期出现的非生活方式改变引起的便秘,以及任何伴有疼痛、发热和胃胀的便秘需遵医嘱。 5、服用本品的过程中,可增加植物性食物(新鲜蔬菜、面食、水果),多饮水和果汁,加强身体锻炼(如步行等体育运动),加强排便反射训练,有时可在食物中添加麸质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 (1)孕妇:动物研究确切证实聚乙二醇4000无致畸作用。国内外临床应用数年中亦未见致流产或致畸的报道。目前尚无孕妇使用聚乙二醇4000的安全性方面的临床研究资料。建议妊娠期患者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。 (2)哺乳期妇女:口服聚乙二醇4000不会被消化道吸收。没有资料显示聚乙二醇4000能够进入母乳,因此可以在哺乳期服用。 7、儿童用药:尚无安全性研究报道。 8、老年用药:尚无老年患者大规模使用聚乙二醇4000的经验。 9、药物过量:聚乙二醇4000服用过量可引起腹泻。暂时停药或减少剂量后可消失。
【不良反应】
1、当大剂量服用时,有出现腹泻的可能,停药后24-48小时内可消失,随后可减少剂量继续治疗。 2、对肠功能絮乱患者,有出现腹痛的可能,也可能出现恶心、腹胀、胃胀气。 3、罕见过敏性反应,如皮疹、荨麻疹和水肿。
【用法用量】
口服,将袋内散剂溶于200-250ml水中后服用,每次1袋,每天1-2次。
通用名称:聚乙二醇4000散(聚乙二醇4000散)
商品名称:聚乙二醇4000散(聚乙二醇4000散)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聚乙二醇4000散
生产厂家: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
【适应症】
本品用于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由于本品主要成份是聚乙二醇,罕有过敏性反应(皮疹,荨麻疹,水肿),特例报导有过敏性休克。因而,对聚乙二醇敏感的患者不宜使用。 2、本品既不含糖也不含多元醇,可用于糖尿病或需要无乳糖饮食的患者。 3、除非医生建议,否则不要长期使用本品。 4、偶尔便秘可能与近期生活规律改变(如旅游)有关,本品可用作此症状的短期治疗。但任何近期出现的非生活方式改变引起的便秘,以及任何伴有疼痛、发热和胃胀的便秘需遵医嘱。 5、服用本品的过程中,可增加植物性食物(新鲜蔬菜、面食、水果),多饮水和果汁,加强身体锻炼(如步行等体育运动),加强排便反射训练,有时可在食物中添加麸质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 (1)孕妇:动物研究确切证实聚乙二醇4000无致畸作用。国内外临床应用数年中亦未见致流产或致畸的报道。目前尚无孕妇使用聚乙二醇4000的安全性方面的临床研究资料。建议妊娠期患者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。 (2)哺乳期妇女:口服聚乙二醇4000不会被消化道吸收。没有资料显示聚乙二醇4000能够进入母乳,因此可以在哺乳期服用。 7、儿童用药:尚无安全性研究报道。 8、老年用药:尚无老年患者大规模使用聚乙二醇4000的经验。 9、药物过量:聚乙二醇4000服用过量可引起腹泻。暂时停药或减少剂量后可消失。
【不良反应】
1、当大剂量服用时,有出现腹泻的可能,停药后24-48小时内可消失,随后可减少剂量继续治疗。 2、对肠功能絮乱患者,有出现腹痛的可能,也可能出现恶心、腹胀、胃胀气。 3、罕见过敏性反应,如皮疹、荨麻疹和水肿。
【用法用量】
口服,将袋内散剂溶于200-250ml水中后服用,每次1袋,每天1-2次。
免责声明
服 务 热 线
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:川眉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010号 营业执照:91511424709145178M 药品经营许可证:川AA0280214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:川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066号
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编号:(川)-非经营性-2020-0138 变更记录证书:变更记录证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:SC21-Aa-20190214 医疗器械网销备案: 川眉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00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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