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名称:复方板蓝根颗粒(九寨沟) | 品牌: | 规格:15g*18袋 |
批准文号/注册证号/备案凭证号:国药准字Z51021022 | 生产厂家: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 包装单位:袋 |
件装量:60 | 中包装量:1 | 是否按中包装数量倍数购买: |
最低购买量:1 | 药品类型:其它 |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复方板蓝根颗粒
生产厂家: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【适应症】
清热解毒,凉血。本品用于风热感冒,咽喉肿痛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 4、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、儿童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不良反应】
尚不明确。
通用名称:复方板蓝根颗粒(九寨沟)
商品名称:复方板蓝根颗粒(九寨沟)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复方板蓝根颗粒
生产厂家: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【适应症】
清热解毒,凉血。本品用于风热感冒,咽喉肿痛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 4、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、儿童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不良反应】
尚不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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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:川眉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010号 营业执照:91511424709145178M 药品经营许可证:川AA0280214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:川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06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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