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名称:(专管)氨麻苯美片+氨酚伪麻美芬片Ⅱ(白加黑) | 品牌: | 规格:10片+5片(薄) |
批准文号/注册证号/备案凭证号:国药准字H10940251/10940250 | 生产厂家: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| 包装单位:盒 |
件装量:400 | 中包装量:20 | 是否按中包装数量倍数购买: |
最低购买量:1 | 药品类型:其它 |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氨酚伪麻美芬片Ⅱ/氨麻苯美片
生产厂家: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
【适应症】
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周身四肢酸痛、喷嚏、流涕、鼻塞、咳嗽等症状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用药3-7天。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、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3、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。 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。4、心脏病、高血压、甲状腺疾病、糖尿病、前列腺肥大、青光眼、抑郁症及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、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5、夜用片服用后,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6 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7、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8、运动员慎用。9、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10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者体质慎用 11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。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4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不良反应】
有时有轻度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上腹不适、口干和食欲缺乏等,适应后可自行恢复。
【用法用量】
日用片:口服,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,一次1-2片,一日2次或白天每6小时服1次。 夜用片:口服,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,睡前服1-2片。
通用名称:(专管)氨麻苯美片+氨酚伪麻美芬片Ⅱ(白加黑)
商品名称:(专管)氨麻苯美片+氨酚伪麻美芬片Ⅱ(白加黑)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氨酚伪麻美芬片Ⅱ/氨麻苯美片
生产厂家: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
【适应症】
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周身四肢酸痛、喷嚏、流涕、鼻塞、咳嗽等症状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用药3-7天。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、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3、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。 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。4、心脏病、高血压、甲状腺疾病、糖尿病、前列腺肥大、青光眼、抑郁症及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、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5、夜用片服用后,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6 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7、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8、运动员慎用。9、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10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者体质慎用 11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。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4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不良反应】
有时有轻度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上腹不适、口干和食欲缺乏等,适应后可自行恢复。
【用法用量】
日用片:口服,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,一次1-2片,一日2次或白天每6小时服1次。 夜用片:口服,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,睡前服1-2片。
免责声明
服 务 热 线
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:川眉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010号 营业执照:91511424709145178M 药品经营许可证:川AA0280214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:川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066号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:(川)-非经营性-2020-0138 变更记录证书:变更记录证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:SC21-Aa-20190214 医疗器械网销备案: 川眉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00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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